学生证怎么注册盖章

作者:小悠 浏览数:0相关栏目:生活小常识

学生证注册盖章指南

一、注册流程

    1.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XX大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钢印,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发给学生本人。学生证皮由学院统一组织发放。

    

    2.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各学院统一印制的XX大学在校生登记表到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报到注册,同时交验学生证,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照片右下角加盖注册章。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及时向所在学院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3. 学生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不注册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毕业后不能发毕业证书(未修满学分者可发肄业证书)。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注册且无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超过两周者,取消其学籍。

    

    4. 学生证注册的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变动记载(转专业、休学、复学、留级、退学等)、所在学院及班级。

    

    5.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学院(系)要将本学院(系)各年级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

    

    6. 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须凭有关证明及时向所在学院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否则以旷课论处。

    

    7. 学生应妥善保管学生证,不得私自涂改学生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将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写出补办申请(因个人保管不慎遗失、损坏的),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补办。若在四年内毕业时仍有丢失未补者,视为放弃毕业资格或延缓毕业一年(或学期)。

二、盖章注意事项

    1.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单位或校卫队的规定要求(如义务劳动),凭证明方可给予注册。每学期填写学生成绩表及奖惩记录均在学生所在系(院)进行登记并盖章(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代为完成),否则不予承认。

    

    2. 学生在学期间如转系(院)、休学、复学、转学、退学、降级、留级等均要在所在系(院)办理登记盖章手续,否则不予承认。

    

    3. 学生证的盖章及成绩表的填写工作要在每学期末最后一周进行,各系(院)要按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的学籍情况,凡不符合学籍规定的要及时报教务处处理。

    

    4. 学生证加盖钢印及红色印章后生效,每学期末最后一周各系(院)要将本学期学生证收齐后统一交到教务处注册管理科进行核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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