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最快要多少天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证件损坏或证件登记项目变更、持证人换领、补领等情况,应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1. 补领、换领申请表;
2. 户口簿原件;
3. 身份证损坏的,应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原居民身份证;
4. 身份证像信息记载错误或指纹信息登记错误的,应交回原证。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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