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准备好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主不能前往的可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重新变更了户主的,还需要带上原户主与现户主一并签名的确认证明书。
2.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3. 填写户籍登记信息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并加盖更正章和无邪专用章。
4. 缴纳工本费,通常为10元。
5. 等待办理结果,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
湖南户口本丢失补办指南
一、办理条件
户口本遗失,需要户主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如果因其它原因未能及时报告,在补发时,应提交知情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办理材料
1. 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2. 户主居民身份证;
3. 户口簿或填写完整的户籍卡。
三、办理流程
1. 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由派出所对户籍遗失进行登记。
2. 登报声明作废。户主需携带身份证、原户口本和登报声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3.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4. 审核合格后,打印新户口本。
5. 持新户口本办理相关手续。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丢失补领:10元/本工本费;换领、变更信息:5元/本手续费;迁移项目变更:6元/项目变更费;对丢失补领或换领居民户口簿的,收取工本费每本10元;对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